自然資源部回復:關于探索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礦業權處置的建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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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7-14 15:24:00 來源:自然資源部 瀏覽次數:
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1589號建議的答復
您提出的《關于探索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礦業權處置的建議》收悉。該建議對于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、完善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處置規則等工作具有重要意義。經商生態環境部、國家林草局,現答復如下: 近年來,生態環境部在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和實踐。在編制區域生態環境規劃中,按照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的工作思路,強化對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工作的探索,如2021年1月印發的《長江三角洲區域生態環境共同保護規劃》,明確要求堅持共保聯治,探索區域聯動、協同推進的生態環境共保聯治模式。 一是生態環境部聯合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、流域內四省生態環境部門和相關地市政府,建立南四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聯防聯控機制,開展跨界水污染物聯合監測,科學界定各行政轄區協同治理責任和保護目標,完善跨界生態保護補償、生態損害賠償;二是強化生態保護監督執法,目前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整合組建基本完成。近日,將印發《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的通知》,指導各地將自然保護地納入日常執法工作范圍。 一是根據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,生態環境部制定統一的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》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技術標準,規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活動;二是完善區域水污染防治標準,生態環境部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監管管理局會同江蘇、安徽、山東、河南四省生態環境部門,開展了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編制工作,基于南四湖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要,打破行政區域邊界限制,對南四湖流域規定分區差別化的水污染排放管控要求。 按照國務院部署,2019年7月,自然資源部會同生態環境部、國家林草局統籌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劃定(調整)和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。在整個過程中,統籌發展和安全,妥善處理永久基本農田、礦業權、重大項目等矛盾沖突。目前,國家林草局正結合全國“三區三線”劃定工作,對相關成果進行調整完善,并積極指導山東、江蘇兩省按照相關規則和要求,妥善處理礦業權與南四湖保護區重疊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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